办事指南
需提供的办事材料: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2张,县内信用社账号复印件。
办事程序: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村(社区)委员会初审提交镇便民服务中心复审公示提交县民政局审核公示审核同意后返回村公
办理人员及电话:吴娟,13648142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