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需提供的办事材料: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病历证明或残疾证明(困难证明),1张1寸免冠照片,县内农村信用社账号复印件。

办理程序: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驻村工作组会同村(社区)委员会入户调查村(社区)评议公示一 符合条件人员资料交回镇民政办公示一公示后资料交县民政局审核并公示审核公示同意后返回镇民政办公示返回村长期公示。
办理人员及电话:吴娟,13648142495